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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期)

发布时间:2021-08-18 17:12:28

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0类食品33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32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发现问题主要是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不达标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石河子市花园镇国印菜店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二、石河子市荣祥商行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云南玖悠食品有限公司的泡椒凤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三、乌鲁木齐市辣多宝食品厂生产的爱辣多宝(麻辣大舞台)(调味面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乌鲁木齐市辣多宝食品厂生产的爱辣多宝(中国牛)(调味面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新疆润森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干,菌落总数不符合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新源县孙长玲馍馍店销售的麻花,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七、尼勒克县七十九团云林粮油店销售的普通白菜(小油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八、新疆晨成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葡萄蒸馏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兵团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2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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