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讯: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的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阳市乌当区三剑客火锅店使用的筷子(自消毒餐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贵阳市乌当区三剑客火锅店使用的筷子(自消毒餐具),日期:2021-05-05,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该店上述抽检不合格的筷子(自消毒餐具)因未达到消毒时间,导致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筷子”(自消毒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筷子”(自消毒餐具)的行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该案无从重、从轻、减轻情节,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筑)市监处罚【2021】7104号。
该店对上述违法行为积极整改,制定了整改措施,对碗筷消毒的流程进行了改进,为洗→清→煮→滤干→擦干→消毒柜消毒,并严格按照消毒时间和温度对碗筷进行消毒。2021年8月10日对该店进行复查,达到了整改要求。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贵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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