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抽检饼干、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调味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等7类373批次样品,检验合格365批次,不合格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肉制品56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25批次,不合格5批次;食用农产品85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检饼干53批次,调味品49批次,水产制品31批次,糖果制品7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邱县三锅连炖饭店使用的餐具,大肠菌群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通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北京师范大学任丘附属学校(食堂)使用的猪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3.安平县雷娃板面店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4.邱县美味优尚自助火锅店使用的盘子和碗(计2批次),大肠菌群的检出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通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青县盘古市场戴兆枢销售的牛肉,磺胺类(总量)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6.饶阳县羚瑞副食店销售的猪头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7.安平县小谷姐姐麻辣烫店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的检出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三、我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单位依法处理。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本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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