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讯:
根据2021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冷冻饮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7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4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检出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问题
(一)东莞市东城钟庭三鸟档销售的土鸡,呋喃唑酮代谢物和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中山市东凤镇隆汇百货店销售的乌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惠州市惠城区惠农老五海鲜批发行销售的罗氏虾(淡水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惠州市惠城区李建有水产品批发部销售的苏骨鱼(淡水鱼)(缩骨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惠州市惠城区永升源水产批发行销售的三点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其他指标问题
中山市大涌镇鹏泰购物广场黄圃分店销售的优质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购买时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本文: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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