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讯: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区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检,其中涉及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合格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现将我局对相关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南京市高淳区赵伢业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黑鱼。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氧氟沙星。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6.5公斤,货值123.5元,已销售2.4公斤,货值169元。截止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黑鱼系从别处购入,当事人只是一经销商,无法把控产品内在质量。针对该经营户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经营户处以罚款2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案字〔2020〕191号。
南京市高淳区袁彬全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经营户购进上述产品7.2斤,货值57.6元,已销售7.2斤,货值72元。截止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鳊鱼系从别处购入,当事人只是一经销商,无法把控产品内在质量。针对该经营户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经营户处以罚款2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案字〔2020〕164号。
南京康可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精玛卡咖啡。上述产品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经营户生产上述产品241盒,货值7230元,已销售109盒,货值3270元。截止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鉴于当事人对同批次上述固体饮料进行了送检,且检验结论为合格,证明当事人上述批次产品并非全部不合格,同时我局在此期间也未接到关于上述固体饮料有关的投诉举报,且案发后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积极配合主动实施召回,积极减轻危害后果。针对该经营户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当地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经营户处以罚款25000元,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市监案字〔2020〕168号。
特此公告。
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3日
本文:关于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 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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