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随着电子时代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趋向于网络购物,但网购亦有不如意之处。11月27日获悉,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消费者因购买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而要求赔偿的案件,法院一审判决经销商退还原告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
网购茶叶发现问题不少
市民陈先生通过天猫交易服务平台在上海某公司所属的茶叶专营店购买昆仑雪菊茶叶两盒,共计1992元。收到产品后,细心的陈先生发现商品存在一定问题。
网页上商家宣传商品时,称该茶叶具有“唤醒健康、平衡血压、血脂、血糖、改善睡眠、提高睡眠质量、增强体质、调节三高、减肥养颜、抗菌消炎”等功效。而茶叶属于食品,陈先生认为该宣传不符合卫生部《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不应标注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规定。
陈先生觉得商家的宣传具有虚假性、夸大性,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同时陈先生发现产品包装中营养成分表中标示的内容,以及网页上有宣称“富含人体有益的18种氨基酸和15种微量元素,抗氧化能力是维生素的10倍以上”等内容并没有标注营养成分的具体含量,这同样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因此陈先生认为所购买商品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将天猫、上海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退回货款,并要求10倍赔偿。
网络平台和销售商谁担责
庭审中,天猫公司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理由是天猫不是出卖方,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任的主体应是生产者和销售者,且事后天猫公司通过互联网调解中心进行过调解,并向原告提供了销售商的有效联系方式,因此天猫不应承担责任。
茶叶经销商上海某公司称,“唤醒健康、改善睡眠、调节三高、抗菌消炎……”等内容属于对产品特性的描述,并具有科学依据,不属于夸大和虚假宣传,不会对原告造成误导。另外,产品的标示或宣传的瑕疵不等于食品具有伤害性和危险性,不能认定为不安全的食品,不能适用10倍赔偿。
法院判销售商退款并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上海某公司在网页上宣称,“唤醒健康、改善睡眠、调节三高、抗菌消炎……”等功效,同时宣称“富含人体有益的18种氨基酸和15种微量元素,抗氧化能力是维生素的10倍以上”等,这些宣传内容就一般人的理解,很容易联想到治疗作用。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其产品应与其实际宣称相符合,但由于原告所买茶叶属于食品,不属药品和保健品,该宣称不得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内容。所称富含的成分,也没有具体含量,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范,具有夸大和虚假的成分,对原告起到了一定的误导作用,使原告存在重大误解而购买,原告要求撤销合同,退回货款,法院予以支持。
同时法院认为,根据现行的《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示、说明书的要求,而被告对食品的标示不符合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关于标示的形式要求,因此销售商的行为属于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原告请求十倍赔偿,法院应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上海某公司退回原告货款1992元,并支付原告十倍赔偿金19920元;同时原告退回所购雪菊茶叶两盒,天猫公司不承担责任。
本文:商家夸大茶叶保健效果,消费者投诉获十倍赔偿
文章地址:https://www.cnjiucha.com/news/127348.html 转载请保留链接地址
本文资讯来源网络,仅供用户参考,如用户将之作为消费行为参考,敬告用户需审慎决定。
上一篇:还抱着古树茶大腿不放?建设自身品牌才是王道!
下一篇:七万茶企抵不过一个英式茶包?小罐茶要说“不”!
标签:商家夸大茶叶保健效果,消费者投诉获十倍赔偿
“卡乐比”、“白色恋人” 在上海中食
“卡乐比”、“白色恋人”在上海中食展召开全国招商发布会2019年5月14日,备受瞩目的第二十届SIALCHINA中国国际食品和饮料展览会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开...
让人热泪盈眶!当年被炸中国使馆前,现在摆
来源:牛弹琴谢谢这位去缅怀并拍照片的网友 (一) 早晨起来,就看到网上的一张图片,当年被空袭的中国驻南联盟旧址纪念碑前,现在摆满了鲜花。 一束又一束。 一晃,20年就...
恩施玉露:沐浴春风身价高 茶企、茶农共
云上恩施报道 (融媒体记者 陈兴璐 谭双石)俗话说“一两春茶一两金”,近期,恩施市春茶开采,吸引全国各地茶商前来抢收、抢购。其中恩施玉露更是大受热捧,为当地茶企和茶...